尽管动物保护者再三抗议,但是一年一度的“荔枝狗肉节”依然如期举行。吃狗肉、饮酒、品荔枝让不少食客们兴奋得脱掉上衣。但爱狗的人们也纷纷从全国各地赶来,阻止待宰的宠物犬惨死屠刀下,“给狗尊严、向狗谢罪”的讨伐从网络蔓延至玉林。
一个“狗肉节”让广西玉林这个本不算太出名的地方,一时之间成为全国网友关注的焦点。面对全国爱狗人士的质疑和指责,玉林当地很多人却感到很委屈,老祖宗从养狗就开始吃狗,怎么现在就成了“舌尖上的罪过”了?更何况,狗又不是老虎、大熊猫等国家保护动物,为啥不能吃?如果狗不能吃,那猪能吃不?
能吃猪,为什么不能吃狗?这样的回击无疑很有力。对此,爱狗人士表示,狗和猫等是人类公认的伴侣动物,和猪不同,所以能吃猪不能吃狗。这话实际上还是站在喜欢饲养宠物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因为你觉得狗和猫是宠物,是人类的伴侣,但是讨厌猫狗等动物的人未必也这么认为,毕竟现在的法律没有狗比猪更高一等的明文规定。
如果这样争论下去,永远都不会有一个结果,其实在笔者看来,围绕玉林“狗肉节”的争论,从本质上说是一次文明大碰撞。虽然当前的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吃狗,但符合法律规范的东西,未必就符合文明规范。我们只有站在人类文明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吃狗肉的问题,才算是一种理性的价值观博弈,才有可能在最大限度内达成某种“和解”。
既然围绕“狗肉节”的争论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文明之争,而不同的文明向来都不是水火不容的,而是可以相互融合、同化的。如果把时间往前推三十年,像广西玉林这样大规模的“狗肉节”,就几乎不会引起什么争议,因为那时候人才刚刚吃饱肚子,还没有保护动物的概念。也就是说,多数人的文明还没有发展到要保护狗的程度,但是在动物保护主义已成世界潮流,爱狗人士也越来越多的当下,这种大规模杀狗、吃狗肉的现象,确实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了。不管是对于当地政府还是坚定的吃狗肉爱好者来说,都应该反思一下这种“狗肉节”是否还有办下去的必要性等问题。
对于爱狗人士和动物保护主义者来说,要做的也不仅仅是采用“高速公路拦截运狗车”这种激进的方式来反对别人吃狗肉,而应该依靠自身的宣传、教育和引导,让更多人明白吃狗肉吃猫肉是一种落后于时代的生活方式。换句话说,双方的矛盾可能在短时间内无法调和,但是作为爱狗者的一方,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感染对方、“同化”对方,那样矛盾不用调和,自然也就化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