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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新国标果冻10月起禁售

餐饮新闻

  近年来,儿童因吃果冻而被噎死的事故屡有发生。在日前结束的2006中国糖果论坛年会上,中国糖果专业委员会主任闭庆衍介绍,我国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果冻新标准已从5月1日起在生产领域开始实施,并从今年10月1日起,不按新标准生产的产品将不得上市销售,同时果冻行业生产许可证制度细则(QS认证)也已起草完毕,力争从生产源头上遏止不合格企业。

  据悉,新标准将果冻分为凝胶果冻和可吸果冻,杯形凝胶果冻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最大长度应大于等于3.5厘米,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内容物的长度应大于等于6.0厘米,异形凝胶果冻的净含量应大于等于30克。如果冻符合这一规定,将不能被孩子一口吞咽。

  此外,国家强制性标准还对果冻外包装标签警示语、凝胶强度作出详细规定。新国标首次规定凝胶果冻应在包装和最小食用包装的醒目位置处,用白底(或黄底)红字标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应不小于3毫米。安全警示语的内容包括诸如“3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勿一口吞食,老人儿童需在监护下食用”等。除规格要求外,新国标还要求在使用“布丁”名称时应表示“含乳型果冻”,果汁型果冻应该标出原果汁含量,果肉型果冻应标出果肉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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