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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餐馆茶位费收得荒唐

餐饮新闻

  广东省广州市的不少酒店、餐馆都向客人按人头收取茶位费,少则每位2元,多则每位5元到10元。即使客人点了收费的茶水,还要被迫另外支付茶位费,顾客认为酒店、餐馆收取茶位费有些霸道。

  ●400元的餐费中茶位费占了1/4

  日前,孟先生带着9位客人去广州市杨萁村内一酒店就餐,就座后服务人员问客人喝什么茶,孟先生就点了一种茶,结账时发现酒店向他们收取茶位费100元。大家觉得酒店的茶位费收得有些离谱,既然点了收费的茶,为什么还要收每位10元的茶位费?孟先生一行的餐费总计400元,茶位费就占了餐费的1/4。餐厅经理对此解释说,“这是行业惯例,客人在酒店落座即使不喝茶,也占了座位,当然要收茶位费。如果不收,客人占了座位不就餐,酒店不收茶位费就有损失。”

  经常带家人去酒店吃饭的刘先生对此也很有意见,他们每次去酒店用餐,5岁的儿子都要被收茶位费。刘先生表示,自己的小孩不喝茶,每次用餐都是点一瓶椰汁,在酒店买饮料已经比外面的商店贵很多,孩子没有喝茶,还要被收取茶位费,让人难以接受。

  据了解,广州市餐饮企业收取茶位费的现象很普遍。在记者随机采访的20家酒店中,有14家要收取茶位费。多数酒店负责人表示,广州市茶位费的收费方式由来已久,是行业惯例。广州市中高档酒店收取的茶位费,每位从2元、5元到10元不等。一些规模较小的酒店不收茶位费,他们解释说,这样做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客人。

  ●行业协会称收取茶位费合理

  5月23日上午,广州市饮食行业协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客人喝茶当然要付茶位费。不喝茶,要喝水,水也是酒店花钱买的,当然也要付费。就是不喝茶也不喝水,客人占了酒店的座位,使用了酒店所提供的设施,而这些设施酒店都是付出成本的,当然也应付费。所以酒店收茶位费不是惯例的问题,而是酒店的服务成本。再者,客人来酒店就餐,等于双方建立了契约关系,酒店按自己的服务成本收费,是合理的。按照粤菜的服务传统,客人来酒店坐下后,酒店待客都要先上茶水,很少有客人不要茶水的。以前也有媒体对酒店的茶位费提出过质疑,我们觉得很可笑。”

  5月23日下午,广州市酒店协会的黄先生对记者说,有关部门没有明文规定茶位费该收还是不该收,酒店只要明码标价就可以收取茶位费。至于有客人提出不喝茶也收费的问题,他认为是客人有些刁钻。酒店提供了服务,提供了场所,收取茶位费是合理的,因为茶位费不仅包括了茶费还有座位费。

  ●有关人士认为收茶位费有些霸道

  日前,记者致电广州市物价局,就茶位费问题进行咨询。该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说,如果茶位费主要是指茶费,酒店就应该明码标价,客人接受了这样的服务,酒店才能收费,不接受这样的服务就不应该收费。如果茶位费包括了座位费,这方面就属于市场行为了,政府没有明确的规范。

  广东省工商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他们经常会接到消费者反映酒店收取茶位费的问题,但物价部门对此始终没有硬性规定。他们认为,酒店收取茶位费一定要明示,酒店应该按照消费者的实际消费来收费,不应该按照人头来收费,从这方面讲酒店收取茶位费不合理。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在一次广东省政协会议上曾递交了一份建议酒店不得向客人强行收取茶位费的提案。孟浩委员在提案中说,在广州市,一般上档次和规模的酒店或饭店都收茶位费,即使客人不喝茶不喝水也要交费,这是餐饮业中不成文的惯例。许多慕名前来品尝广州市美食的中外游客对茶位费不能理解。在他们看来,客人进入酒楼,服务员端来茶水应是欢迎客人的一种方式。如果服务员在没有明示并告知要收费的情况下,却在客人用餐完毕买单时按位收取茶位费应属侵犯消费者权益之行为。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陈良波告诉记者:“茶位费应明码标价,消费者不喝茶,应该拒绝付茶位费。现在广州市一些酒店收取茶位费,有强买强卖的性质,没有合理性。”

  广东省消委会法律顾问黄志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酒店占了座位就要收茶位费,那么使用了碗筷是不是还要另收餐具使用费呢?酒店所提供的服务是多方面的,他们的成本和利润都已经体现在餐费里面了,酒店为了多获取利润还要再收茶位费,没有道理。

  黄律师说,从法律关系上讲,不能说客人在酒店一坐下,双方的契约关系就形成了,客人就一定要按酒店的标价交费。双方还有谈判的过程,客人接受了酒店提供的服务,才能说双方的契约关系形成。酒店的茶位费收取带有明显的霸王条款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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